玛戈特·E·萨洛蒙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和法律系的高级讲师。她是制定《马斯特里赫特原则》的 6 人起草委员会成员,并与其他委员会成员共同撰写了随附的评论。
本周,《人权季刊》发表了长达86 页的《关于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领域域外义务的马斯特里赫特原则》法律评论。《马斯特里赫特原则》是在 2009 年至 2011 年的两年间制定的,随后于 2011 年 9 月由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和国际法学家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由人权专家通过。签署人包括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的现任和前任成员、人权理事会前任和现任特别报告员,以及主要非政府组织的学者和法律顾问。
马斯特里赫特原则
建立在两个关键的概念基础之上。首先,国际人权法要求各国在采取对境外人权产生实际和可预见影响的方式行事时,必须确保尊重和保护权利,并在某些情况下实现权利。其次,国际法(最尖锐的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领域)规定各国通过“国际援助与合作”在境外实现权利。《马斯特里赫特原则》旨在阐明履行这些义务的法律参数(有关《马斯特里赫特原则》的一般概述,请参阅 Salomon 和 Seiderman 的《全球政策期刊》,2012 年 11 月)。评论旨在阐明《马斯特里赫特原则》的法律依据。
一个由 6 人组成的委员会召开会议,准备一套高级原则,供谈判、讨论和通过。起草 面临的一个挑战是,现有的关于域外义务的大部分国际法学,无论是来自联合国条约机构、区域人权法院还是学术法律评论,都适用于这些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关的义务。《马斯特里赫特原则》特别关注社会经济权利,它承认的新兴线索(两组权利共同)是,当一国对外国领土或人员行使权力或有效控制时,个人 洪都拉斯电话号码库 将被视为属于该国管辖范围。例如,在交战占领的情况下,占领国承担与工作、健康、教育和适当生活水平权利有关的某些义务。如果国家通过其行为对其领土外的权利行使产生影响,
则个人也将被视为属于该国管辖范围
一个国家(或多个国家)采取的农业利益,使 得基本生 补贴削弱了其 活(适足生活水平权),就是一个例子。为了避免对境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行使产生负面影响,国家必须事先评估其法律、政策和做法的境外影响,这一点非常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原则》的结论是,当国家承担国际义务 能力发挥决定性影响或积极采取 正确的开始对话的方式很重 措施支持其领土外人民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社会和文化权利领域 利时,管辖权也将生效。虽然管辖权传统上是禁止承认补贴削弱 线数据库 了其 和履行境外人权义务的理论障碍,但国际法承认一国在其境外采取行动的规定性权力,除其他原因外,是基于确保世界人权得到保障的一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