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贫困与人权的指  原则》也要求

过去五年,国际债权人完全无视希腊人民的人权。我们目睹了各国,尤其是欧元区国家,以及欧洲机构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制定条件时无视其人权义务。这场欧洲灾难暴露出一系列令人遗憾的发展(这场灾难是欧洲的,即使由此造成的危害目前影响到希腊),包括在谈判和缔结协议时使用胁迫手段、(除其他例子外,7 月 12 日欧元峰会的声明要求希腊“在向议会提交所有相关领域的立法草案之前,与机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还有许多其他不可辩驳的发展,包括实施极端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经济学家们以自己的方式不断挑战这些政策,因为这些政策采取了错误的方法来促进增长和投资。根据 2015 年 8 月 11 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中规定的接受第三笔救助的条件,法院裁决可能要求撤销削减开支的措施(例如,在发现社会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这些裁决被定义为“财政风险”,而谅解备忘录要求希腊政府承诺“根据需要采取抵消措施以实现财政目标”。在 2010 年和 2012 年三驾马车的紧缩计划下,希腊经历了多年的经济衰退,伴随而来的是普遍的社会不安情绪。在这个新阶段,我们还看到所有可能干涉债权人计划的政府部门都变得无效,违反了民主和法治的最基本要求。

在过去五年中希腊经历了预算削减

随之而来的是艾滋病毒发病率上升了 200%,母婴传播艾滋病毒的复发(医 希腊电话号码库 疗预算削减意味着孕妇不再接受常规筛查),疟疾复发,劳动力市场改革激烈,失业率上升,尤其是年轻人和妇女,社会保障权受到侵犯。甚至2013 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份研究报告 也对紧缩政策提出了质疑,报告指出“财政整顿 [紧缩政策] 通常会加剧收入不平等,增加长期失业率,降低工资收入份额”。因此,在最新的谅解备忘录中看到“经济危机对社会福利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的说法是非常虚伪的。正是对经济危机的回应压垮了希腊人民,并让以反紧缩政策平台选出的新政府屈服了。我们看到的是,希腊人民的政治权利被完全无视,更不用说他们享有的任何合理形式的经济自决权了。

今天,我将把这些问题放在一边,特别关注一个问题:国际债权人未能 社会经济权利领域进行人权影响评估。

在我自己 关于紧缩和人权主题的工作中,以及在我最近与 Olivier De Schutter为希腊议会希腊债务审计特别委员会撰写的法律摘要中(下面的摘要很大一部分摘自该摘要),我对这样一个事实感到震惊:参与谈判和实施 2010 年和 2012 年谅解备忘录的参与者完全无视国际人权,他们甚至没有采取基本的预防措施来评估他们建议或采用的措施对享有人权水平的潜在影响。 2012 年由联合国 端贫困与人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外债与人权指导原则》要求“贷款人不得资助侵犯或可预见地侵犯借款国人权的活动或项目”。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意资助借款国具体活动或项目的贷款方有责任进行可信的“人权影响评估”,

作为提供新贷款的先决条件

[第40段] 2012年,人权理事会协商一致通过的《关于极进行人权影响 端贫困 线数据库 与人  评估,包括当行为会产生可预见的风险,损害一国境外贫困人口享受人权的情况。[第92段]人权尽职调查是2011年人权理事会协商一致通过的《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核心,其目的正是识别和评估实际和潜在不利人权影响的性质,以避免危害(在这些原则的背景下,企业可能卷入的危害)。在纸浆厂案中, 权以 院得出结论,根据一般国际法,当活动可能对跨境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各国有义务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很难为防止跨国环境损害而不是跨国人类损害 是因为页面上的目标仍然只有 这一观点辩护。当前的关键点是,尽职调查及其所隐含的警惕和预防人权损害的义务,对各国和其他国际行为者施加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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